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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法律巅峰网  作者:俟名  时间:2008-3-3 19:29:36

2007年4月30日,商务部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主要加强了对特许经营企业的信息披露管理,其主要内容是: 

一、           特许经营企业应对如下的信息进行披露 

1、特许人及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如特许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现有直营店的数量、地址和联系电话,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
活动的概况,特许人备案的基本情况,如果由特许人的关联公司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应当披露该公司的基本情况,特许人或其关联公司在过去五年内破产或申请破产情况。 
2、特许人拥有经营资源的基本情况 
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能够提供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经营资源情况;如果上述所列经营资源的所有者是特许人的关联公司,披露该关联公司的基本信息,特许人同时应当说明一旦解除与该关联公司的授权合同,如何处理该特许经营系统;特许人(或其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3、特许经营费用的基本情况 
特许人及代第三方收取费用的种类、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不能披露的,应当说明原因,收费标准不统一的,应当披露最高和最低标准,并说明原因;保证金的收取、返还条件、返还时间和返还方式;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4、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条件等情况 
5、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服务的情况 
如业务培训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包括培训地点、方式和时间长度;技术支持的具体内容,说明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及相关页数。 
6、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方式和内容 
7、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情况 
8、中国境内被特许人的有关情况 
9、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特许人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10、特许人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 
11、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情况,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如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以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被判处刑事责任的 
12、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二、特许人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的,被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如企业披露信息不实或者应当披露而没有披露的,最高可被 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受到极大的重视,现在特许经营企业越来越多,但随之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商务部为加强规范,特出台了这个规定, 这个规定的出台,对很多特许经营企业来说,带了了很多限制性的地方,如果企业不重视这个问题,未来必然会面临很多的纠纷。如果企业没有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未来极可能会面临如下问题: 
1、被特许人随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特许费。 
2、一旦和被特许人产生纠纷,被特许人不但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特许费,而且有可能会向有关部门举报,最后遭受巨额罚款。 

  【企业应对指南】 

为避免从事特许经营的企业将来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应该认真研究该办法,并制定出相应符合的对策,这对于企业从事特许经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认真研究《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按照办法中规定的应当披露的内容,将内容进行搜集整理。 
2、重新制定《特许经营合同》,使合同的内容符合办法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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