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首页                                      免费注册  登录  什么是佳佳通  帮助中心  意见反馈
供求库 产品库 企业库 行业资讯 中世论坛 商务中心
现在位置: 资讯 >> 法律 >> 民事法 >> 债权债务 >> 正文 免费投稿热线:0371-68671793   E-mail:zq360com@163.com
资讯搜索:
房客自杀房东获赔两万“补偿费”
来源:中国法律巅峰网  作者:俟名  时间:2008-3-3 21:21:00

    丈夫在租房内自杀,叶太太被房东告上法庭,要求对房屋的贬值进行赔偿。日前,长宁区法院作出了判决,叶太太需补偿房东关先生人民币两万元。 
关先生在上海市华山路上有一套面积94平方米的房屋。2004年3月,他将这套房屋租给叶先生夫妻。2005年11月4日,叶先生在屋内上吊身亡。  
出事后, 
 
关先生找到叶太太提出,因为叶先生自尽,使得房屋变成了“凶宅”,要求叶太太继续租住两年以淡化房屋恐怖气氛、或以市价买下房屋,或者赔偿房屋贬值部分的差价。叶太太拒绝了。2005年12月,关先生状告叶太太,要求她赔偿房屋贬值的20万元差价。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自杀事件对房屋的物理形态未造成损坏,但是按照我国的传统观念和民间习俗,会使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产生一定时期内的心理阴影,影响出租受益。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叶太太补偿关先生两万元。
】【打印】【关闭
注:本站部分资料来源网络或其他媒体,转载转载资料均注明作者、出处及保持资料标题、内容的原创、完整性,本网转载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纯属公益性质,无任何商业目的。[详细请入免责声明]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相关资讯
·房客自杀房东获赔两万“补偿费”